惇陽都更是整合一個建案大小事的顧問團隊,也就是業主(地主、建商)協助執行的合作夥伴,無論是對廠商或是公家機關的行政流程,均由惇陽協助聯繫。
惇陽都更是建築開發的總舵手,只賺取固定的管理費,不分配地主房屋。
全案收費依總銷金額的5-10%
全案管理是協助地主自地自建,原則上整合完成可以協助地主召開說明會,先與地主說明開發合作方式,但不涉及到各戶整合及地主分配。
傳統合建就是建商出資金,地主出土地共同合作興建,而出資方為主導方通常地主無法參與建案設計決策,只能被動分配房子,而建商出資需有一定獲利(通常為該建案總銷之15~25%),進而稀釋掉地主原本的利潤,而全案管理是惇陽都更協助地主自地自建,開發完全部獲利都留在原地主身上,不用與建商分配,又有專業團隊協助配合,地主全程可以參與過程以及自行決策,全案成本和進度公開透明。
全案管理其實是協助地主自地自建,經由惇陽都更團隊配合執行整個建案的操作流程,地主無需委託建商,即可自行改建活化資產,利潤也極大化。
「合建」是由地主提供土地,建商提供資金,共同興建房屋,完工後雙方依照約定比率分配房屋或所得。合建又可分為「合建分屋」、「合建分售」、「合建分成」三種型態。
舊公寓無電梯、漏水、管線老舊、無防火機能,居住品質差,最怕地震來襲會倒塌。重建後有電梯又有室內車位,不怕地震火災,整體居住品質佳。
1.都更不需要100%同意,但有最小面積限制,通常需整合鄰地,且需委員審議,程序繁瑣冗長。申請的容積獎勵變數多,常常案子談很久後失敗。
2.危老重建需要100%同意,面積無限制,小基地也可申請。審查迅速,通常半年內可完成,容積獎勵固定,穩定性高。
由政府認可的機構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只要評估結果符合標準就可申請危老重建。大部分屋齡超過30年且無升降設備(電梯)者都可申請危老重建。
危老重建沒有面積限制,只要同一基地內100%同意就可以申請,鄰地不同意也不影響。
1. 老屋必須合法,不能是違建,屋齡須滿30年以上;整建、維護須滿20年以上。
2. 房子需位於都市更新計畫區域內。
土地的使用政府都會事先規劃,而房子須位於都市計畫的區域內,非都市計畫區就不符合都更資格。
3. 須符合地方政府更新單元劃定標準。
都市計畫時政府會希望可以土地再開發,來達到促進都市的機能、改善居住環境、改善市容、促進經濟發展、強化公共設施等,藉此追求整體城市的公共利益。
因此希望更新的土地範圍雖然可以申請自行劃定為更新單元,但要符合下面規定。
1.需要臨街計畫道路
2.面積規模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
「全案管理」是委託專業管理團隊統籌執行建案重建過程中的大小事務,因此在全案管理方案中,全案管理團隊並不會參與房地分配,僅收取固定比例的服務費,土地所有權人也因此能夠享有全部重建後的開發利潤,分回100%的房地。
而若比鄰的服務費,僅收取全案總銷金額的5%-10%。
一般民間所辦理之都市更新案多以重建為主。以重建方式來說,因為更新案件之間的基地條件十分殊異,其所面對的處理課題皆有不同,造成個案之間的差異性大,因此辦理都市更新並無一固定的完成時間,即使彼此基地相鄰的兩個更新案,也無法在客觀條件上比較其辦理之難易程度。
實務上更新案進行時間長短有很大的因素取決於所有權人意見的整合的速度,因此如果土地建物所有權人的意見越一致、贊成的比例越高,辦理時程也更迅速、順利。
可以採自力更新方式辦理都市更新。所謂自力更新,就是由地主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自行整合,成立更新團體,也就是俗稱的更新會,來推動更新重建工作,而不是由建商來主導辦理重建的工作。所以地主們也可自行分回更新申請容積獎勵後增加的坪數,不用與建商分,且自力更新地主們可藉由會議,大家一起來決定更新後的建築設計及規劃坪數,比起和建商合建的地主們有更多的自主權。
但是自力更新的地主們必須自行負責整合、籌措資金、決定建物建築設計及規劃坪數、申請建照程序、興建房屋、以及更新後的分配、登記及後續銷售、所有的大小事都要自己來,所以要自行負擔的風險也較大。(都市更新條例第27條)